
导语
校园文具店偷偷卖低俗盗版漫画收割小学生?家长吐槽、学校发愁投诉不断!执法部门顺藤摸瓜挖出幕后供货源头——上游文具批发店为供货源头,查实该商家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擅自批发非法少儿出版物,执法部门依法立案查处,以精准执法深化“护苗”专项行动,净化校园周边文化环境。
案情简介
某市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期间,执法部门接连收到群众、学校投诉举报,辖区多所中小学周边小型文具店铺隐蔽摆放售卖少儿漫画读物,图书印刷质量低劣、情节内容低俗猎奇,利用中小学生辨别能力不足的特点违规售卖,扰乱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秩序。
执法人员通过走访摸排、蹲点暗访逐层追查供货渠道,最终锁定辖区大型综合市场内某文具批发店为非法出版物源头商户。在摸清经营模式、交易链条后执法人员开展突击检查,固定证据查明:该文具批发店未依法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私自批量采购非法、盗版少儿漫画,向下游校园周边文具店批发分销,最终流向在校学生群体,涉嫌无证从事出版物发行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经专业机构出版物鉴定,涉案全部图书均属于非法出版物、盗版出版物;经账目、单据核对核算,当事人违法经营金额合计13148.8元。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非法出版物共计1880册,罚款人民币70000元。
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条、第一百二十一条
3.《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五条
4.《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5.《新闻出版署关于刘欣销售非法出版物一案中如何计算非法经营数额的批复》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规解读
本案当事人单次无证批发非法出版物的行为,同时触犯资质许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出版物市场监管多项法律条款,存在多条可处罚款的法律依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均需罚款处罚的,适用处罚金额最高的法律条款裁量。
当事人核心违法事实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违法经营额13148.8元已超出1万元标准,《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明确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该罚则为本案所有法条里处罚幅度最高、与违法情节匹配度最强的依据。执法部门经案审委员会集体审议,结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最终依据本条规定作出没收出版物、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实现法律适用精准规范、过罚相当。
来源:湖南扫黄打非
编辑: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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