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执法部门开展“护苗”专项校园周边巡查时,发现辖区小学周边文具店售卖印刷瑕疵多、版权信息造假的书法字帖,商户无证经营还联动教师、家委会批量向学生推销。执法人员顺着进货渠道溯源,查实非法字帖源头为外省某书法传媒公司,执法机关依法对该涉事企业予以严厉处罚,重拳清理校园周边非法教辅流通隐患。
案情简介
辖区某小学周边文具店货架摆放多款书法字帖,外观仿正规教辅样式,标注出版社、ISBN、版权页等完整信息,但存在版心歪斜、油墨不均、封面偏色、版权信息内容矛盾等明显造假问题;店内未按规定悬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店主主动向学生、家长推销涉案字帖,甚至联合教师、家委会组织学生批量采购。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护苗”专项行动,对校园周边文具店开展例行巡查,当场查获该文具店无证销售少儿教辅、图书,多款字帖存在假冒出版单位的重大嫌疑。执法人员现场询问店主,店主提供进货单据,执法人员随即核查上游供货书店,逐层溯源锁定涉案字帖源头为外省某书法传媒公司。执法人员对门店在售字帖抽样送检,查实该文具店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资质、擅自经营出版物,对该文具店另行立案处理。经专业机构鉴定,流通字帖均属于假冒出版单位名称的出版物,由该书法传媒公司通过公路物流向外批量配送发行。
处罚结果
当地文旅广体局针对涉案外省书法传媒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假冒出版单位出版物13册,罚款1050000元。
政策法规
1. 《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八条
2. 《出版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六十五条第六项
3. 《新闻出版署关于处理白孝琪非法出版〈半色曝光〉一案中如何计算非法经营数额的批复》
法规解读
本案法律适用准确、处罚流程合规完整。涉案书法传媒公司完成字帖印制、跨区域物流配送,经由书店、校园周边文具店多层渠道对外售卖,整套流通行为依法认定为出版物发行业务;其发行假冒出版单位名称出版物的行为,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相关规定。
办案环节留存现场检查笔录、抽样取证凭证、物品清单、取证照片等现场材料,经营执照、许可文件佐证当事人主体责任资格,专业鉴定报告明确非法出版物属性;文具店、上游书店、涉事传媒公司负责人询问笔录、进销货单据完整还原非法出版物全流通链条,各项事实均有对应证据支撑,处罚全程程序合法,依据对应法规作出没收出版物、高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湖南扫黄打非
编辑: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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